国际教育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5-05 浏览次数:
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日常管理,根据学校有关精神,结合国际教育学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方法。
一、考勤人员及范围:
凡正式教职工,均参加劳动纪律考勤。
二、考勤方法:
1、 采用签到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。
2、 院领导、团总支书记、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。
3、 专职教师,在政治、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时实行签到制,教学、辅导时间实行抽查制。
三、具体要求:
1、所有人员均需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。(即预备时间进入教室和办公室)
2、坐班制人员离开学校办事需要请假。
3、教师在上课、辅导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不准私自调课、缺课或提前下课,有事必须请假。
4、所有教职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岗位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;在假期期间到外地,需向带班领导请假。
5、请假时,需填写请假条,由院长审批,特殊情况也可打电话请假,返校后应及时销假。
四、落实措施:
1、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。
2、每个月汇总一次,下个月第一周向院长汇报并上报人事。
3、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存档并作为评先表优和津贴分配的依据。
国际教育学院
2009年12月18日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