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

来源:  作者:  发布时间:2020-10-18  浏览次数:

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,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 是强化教学管理、提高教学质量、推进教学改革、实现我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。为了科学、规范的对我校教学工作进行及时的指导与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学院建立的教学督导小组是从宏观上对我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和指导,由教学副院长领导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业务上同时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指导。

第三条 教学督导小组的职责

(一)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进行监督、检查评价和建议。

(二)检查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。

(三)检查各类课程教学情况,以及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情况。
(四)检查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及教学工作开展情况。
(五)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,进行汇总分析。
(六) 检查课堂教学质量,按照学院的听课计划,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。
    (七) 检查实习报告,每年对实习报告进行一次抽样评阅。

(八) 检查考试,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,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,并对试卷进行抽查。
    (九)了解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,进行典型调查和经验总结。

(十)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提出咨询建议。

第四条 教学督导方法
    (一)每学期初,教学督导组制定计划,落实具体的听课任务
    (二)以随机听课为主,适当采取听前通知的方式听课。适时与任课教师、教研室主任等座谈,交换意见,沟通思想,与教研室密切合作,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。
    (三)教学督导组可利用课前,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,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    (四)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,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五)书面问卷调查。
    (六)抽查有关教学资料。
    (七)实行例会制度,每月召开一次会议,向学院负责人汇报教学工作状况,提出建议和措施。

第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要求

(一)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,熟悉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依据教学规程,教学计划,教学大纲,教学进度表等      有关教学文件,开展督导工作。
    (二)教学督导组成员应坚持经常听课,每学期听课时数不低于10学时。听课时对每位听课对象要进行综合考察,包括教案,教学设计,作业或课程论文的安排指导,作业的批改等方面。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,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。

(三)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,做到公正,合理。
    (四)教学督导员应经常交流总结工作经验,每学期形成一份总结报告,交学院存档。
    (五)对于教学经验不足,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、指导,经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,提出具体指导意见,发扬优点,克服不足,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,保证课堂教学质量。
    第六条 督导记录的使用

(一)督导记录作为推荐青年教师参加课堂大奖赛的主要依据。

    (二)督导记录作为年终教学质量考评的依据之一。

第七条 院教学督导小组成员享有一定课时补助。

第八条 院教学督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:

  组  长:孟凡韶

       员:钱明智 李静  杨莹 李丹 张江维 张火林 陈佳美

第九条 本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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